目 录
1.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规则……………………………… 1
2.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3
3.市委组织部会议制度…………………………………… 5
4.市委组织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8
5.市委组织部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10
6.市委组织部学习培训制度……………………………… 12
7.市委组织部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5
8.市委组织部文件审批制度……………………………… 17
9.市委组织部公文处理制度……………………………… 18
10.市委组织部信息调研外宣工作制度 ………………… 28
11.市委组织部信访工作制度…………………………… 30
12.市委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 33
13.市委组织部档案管理制度…………………………… 37
14.市委组织部谈心谈话制度…………………………… 44
15.市委组织部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 46
16.市委组织部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和管理制度………… 48
17.市委组织部车辆管理制度…………………………… 50
18.市委组织部请销假制度……………………………… 52
19.市委组织部带薪休假制度…………………………… 54
20.市委组织部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56
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规则
第一条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干部、人才、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目标、总任务,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 本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
部长主持全面工作,对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决定、决议和指示,以及本部各项工作的开展负主要责任。部长外出时,由常务副部长临时主持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对分管处室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和一般性问题,有权作出决定。凡属重大问题,应请示部长或提交部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 部内要明确规定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标准。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负责地处理,不推不拖。凡超过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自作主张。请示问题时须讲明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或方案。本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要分别报告市委和省委组织部。
第四条 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部领导和各处室都要建立联系点,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