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22 12:16:33 浏览次数:5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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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代表小组活动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的主要方式之一。为加强代表小组闭会期间的活动,增强活动实效,促进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代表小组活动原则
1.代表小组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进行,实行小组长负责制。代表小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由组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代表小组工作人员(联络员)由组长确定,并保持相对固定,负责代表小组活动的通知、联络等服务工作。每位代表应按编组积极参加小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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