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明细表
序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领导班子 建设 | (1)党委中心组学习 | 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参加公司党委组织的学习以及自行组织的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认真做好中心组台账。 | 15 | 2 | 无学习计划,扣1分;集体学习不满10次,扣2分,超过10次不满12次扣1分,集中学习研讨次数不足扣1分;请假制度、出勤制度执行不力每次扣1分;无中心组学习台账记录,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落实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 | 班子成员每人确定至少1个基层党建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调研工作不少于2次。 | 2 | 班子成员没有确定联系点的,一个成员扣1分;调研次数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3)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 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 2 | 未按规定落实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党代表列席等程序要求及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4)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按照《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2 | 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参加支部活动、组织生活会等的,一个成员扣1分。扣完为止。 | |||
(5)落实“一岗双责” | 按要求落实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3 | 未按要求落实责任,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上出现问题的,酌情扣1-3分,扣完为止。 | |||
(6)规范实施“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 | (1)坚持民主集中制,按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党委会前置讨论规定; (2)落实《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 2 | 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7)落实党委实事项目 | 各直属党组织至少完成1项实事项目。每个实事项目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时间节点、方式和预期成效。 | 2 | 各直属党组织上报的工作计划,未明确目标、时间节点、方式和预期成效的,扣1分;未按预期成效完成实事项目的,扣2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