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相关材料汇编
目 录
一、方案意见
加快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涉企政策过程中征求企业意见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落实支持服务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工作方案
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二、领导讲话
在全市企业家创新创业报告会上的讲话
在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在“天下浙商家乡行——走进嘉善”活动上的总结讲话
在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千企大会”上的讲话三、表态发言
税务局服务企业表态发言 经信局服务企业表态发言 金融办服务企业表态发言 银行系统服务企业表态发言市场局服务企业表态发言 四、经验信息
优化营商环境“保市场主体” 多措并举保市场主体促发展活力多措并举“保市场主体”
以“四促”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六项举措”保市场主体
加快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网络
方案 服务业 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培育全市服务业市场主体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把培育服务业 市场主体作为优化我市经济结构、解决民生难题、推动全市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 导,创新工作方法,优化政策支持,严格考核督办,力争我市 服务业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影响力有 较大提升,为促进“双强双兴”、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 撑。
二、总体目标
争取通过 3 至 5 年的努力,全市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和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各县(市、区)每年新进规入限重点服务业企业 2 家以
上,人口在 90 万以上的县(市、区)每年新进规商贸企业 10
家,人口在 65-90 万的县(市、区)每年新进规商贸企业 8 家,
人口在 65 万以下的县(市、区)每年新进规商贸企业 5 家。全
市每年新进规重点服务业企业 20 家、新进规商贸企业 80 家以上。
——服务业市场主体总量逐年增加,力争到“十四五”末, 规上服务业企业达 260 家,限上商贸企业达 1000 家;服务业年
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达 20 家;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