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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的发言 28
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阐述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对切实实施民法典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这为我们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指明了方向。
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完成的重大立法成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其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请示汇报、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是民法典编纂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民法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有机结合。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民法典编纂历时5年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颁布实施是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民法典作为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民事立法,其颁布实施对于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良法善治,必将发挥重大积极作用。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项重要制度,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其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发挥民事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等功能,有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民法典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本质上是法治市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水平。民法典规定的各项制度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必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规定的法人、代理、物权、合同等多项制度都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规范和行为规则,其颁布实施将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确保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民商事制度的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健全民商事制度,民法典正是在这些民商事制度基础上编纂而成的,也必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推动相关制度创新发展。
民法典颁布实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坚持和深化,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伟大实践在新时代的凝炼和升华。民法典夯实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民法典健全和充实了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和细化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推动以法治方式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法典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权益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民法典编纂始终围绕人民权益确认和保护展开,内容丰富、措施有力。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民法典为公民民事权利提供了全方位保护,是人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是人权保护法治化的具体体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向全世界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中国高度重视和保护人权的鲜明态度,有力昭示了中国加强人权保障的决心和信心。
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颁布实施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成就。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成果和制度自信,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颁布实施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对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对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更为迫切。民法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以法治化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迈出的关键步伐,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保障。颁布实施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契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国家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政府、社会、市场法治化建设,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科学把握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这为我们理解把握、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政治性,把握正确方向。民法典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民法典贯彻实施过程中,坚持政治原则、明确政治要求、把握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和落实民法典,将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为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要始终把抓好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点多、线长、面广,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精心组织实施,坚决履行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光荣使命。
立足人民性,践行司法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是一部以“民”命名、以民为本的法典,反映了人民意愿,回应了人民诉求,具有鲜明的人民性。要践行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恪守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维护权益的便捷性,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制度保障。要始终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及时满足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法治需求,依法调处解决侵犯群众权益的案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把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重要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不断提升民法典贯彻实施的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统筹性,协调有序推进。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内容涉及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保护。贯彻实施民法典必须从全局统筹谋划。要提高站位,统筹兼顾、强化落实,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服务保障大局。要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聚焦宣传教育、完善配套立法、回应热点问题、解决相关案件、做好法律服务等重点任务推进,有效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凝聚合力,整合立法、执法、司法和社会各界资源,充分利用各种法律要素,握指成拳、汇聚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贯彻实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聚焦实践性,狠抓贯彻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来源于实践,是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要心无旁骛抓贯彻、驰而不息抓实施,只有这样,民法典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权益保护的源头活水。要扎实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全面发力、准确适用,让纸面上的权利义务规范变成现实中的行为规则,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依据民法典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解决一个个实际案件,做好一次次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法治获得感。要不断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民法典。通过法律与实践的互动,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形成符合中国实际、植根中国实践、解决中国问题的实践型民法典。
注重创新性,做到与时俱进。民法典编纂秉承改革创新精神,创造性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制度,其贯彻实施也要与时俱进。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创新内容。民法典充分考虑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增设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对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对人格尊严的维护。要以创新性思维,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民法典的创新性规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尊严等更高层面的法治需求。要及时顺应时代新需求。民法典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居住权、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相应权益等新权益,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空抛物坠物责任等新责任,要回应时代需求,加强权益保护,严格追究责任,维护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方式方法,提升民法典贯彻实施效果,让民法典始终携时代之手、与时代同行。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职能。司法部将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贯彻实施。
把握着眼点,纳入法治大格局。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要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重要评判标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发挥政府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找准结合点,助推发展强保障。紧扣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大局,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准确运用民法典,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积极解决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维护人民权益,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准确适用民法典,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平安中国建设。强化平安中国建设过程中民事权利保护和救济,形成维护人民权益的有效机制,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
紧盯着力点,唱好普法“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普法宣传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机制,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全面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以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分层分类、因人施教,以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创新民法典宣传的方式方法,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强化关键点,做好实施大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要对照民法典进行全方位“法律体检”,加强配套立法,开展备案审查。加快形成以民法典为中心的配套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要切实履行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抓实落脚点,提升人民满意度。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要紧扣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服务导向、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要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民法典的系列活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全面提升实施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专业机构作用,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制度优势,准确适用民法典进行仲裁。要加强法律援助等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当前,伴随着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的编纂完成与正式颁布,我们已然全面进入民法典时代。然而,法律要激活其生命、发挥其效能、树立其权威,必须付诸实施,即从文本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从抽象的法律条文落实为人们的具体行动。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专门审判机关,负有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时代使命。
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且条文、字数最多的法律,民法典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民法典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里程碑。民法典编纂是对几十年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系统梳理与融合升级。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为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环节提供了根本遵循,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新篇章、迈出了新步伐、攀上了新高峰。民法典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为市场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完备、精确的法律规则,赋予市场主体丰富的财产权利并予以充分保障,确立了完备的市场交易规则,并且通过整套交易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的行为预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根基所在。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的宣言书。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本次民法典编纂予以承认和保护的重点,无疑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从胎儿权利保护,高空抛坠物责任划分到住宅70年后自动续期,离婚冷静期,再到设立居住权,完善监护制度,特别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切实改变了以往“重物轻人”现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器。毋庸置疑,民法典的实施必将有助于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司法公正;有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有助于有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特别是首次将“绿色原则”作为民事基本原则写入法典,充分体现了时代要求、反映了人民呼声,必将有力提升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可以说,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将成为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充分认清自身在推进民法典实施上肩负的特殊时代使命,立足本职、担当尽责,坚持从学习领会、依法实施、宣传解读和调查研究四个维度入手,确保民法典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保障书和人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
深入学习领会是实施民法典的首要前提。人民法院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部门,应当首先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民法典正式施行前,对全体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进行系统、全员培训,切实通过深入学习、细致比较,精准把握立法宗旨,深刻理解条文要义,高度关注民法典的内在逻辑体系、原有条规的细微变化和新增设权利、内容的制度内涵,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严格依法适用是实施民法典的根本保证。公正高效文明司法,是维护民法典权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人民法院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提升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能力,严格依法实施民法典,不断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加强诉调对接,积极引导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
强化宣传解读是实施民法典的有效手段。民法典事关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民法院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借助编纂和颁布民法典这一难得契机,一方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融媒体宣传矩阵,针对民法典开展全方位解读,引导公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社会生活的总规矩”。另一方面,注重结合个案审判,以案释法,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根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切实把案件审判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努力让全社会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积极调查研究是实施民法典的现实要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矛盾不断调整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司法调研工作的能力水平,认真收集、汇总审判实践中的“第一手资料”,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搜集整理重点案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进一步促进民法典的统一适用,努力提高人民法院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等各方面成果,进一步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法律制度,展示了我国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是中国经验、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又一次集中体现。民法典关乎国家治理和发展,必将对全国人民、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和福祉产生深远的影响。
民法典是一部权利法。民法典涉及我们每个人的工作、行为、生活、财产、家庭、置业、交往等方方面面,规定了我们每个人应该享受什么样的民事权利,如何享受民事权利,当然也明确了我们每个人的民事义务,民法典的制定颁布,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新时代公民的新形象新风尚。
民法典是一部治国理政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民法典的颁布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具体体现。由于民法典规范了国家活动、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市场主体活动等各类主体活动的边界、标准、尺度、程序,必将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的国家治理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完善法治体系的基本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种单行和专门的民事法律出台了不少,对保护民事权利、规范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促进了社会的有序治理,民法典将既往的法律吸收总结,又不断拓展内容、体系、结构,以法典形式颁布,是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益完善和发展创新,有利于更好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培养公民、法人的法治意识,有利于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人们的言行。
民法典是一部规范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是我们国家的显著优势。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民法典对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类型、市场主体的设立、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助于构建公开透明、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平等竞争的市场体系,有助于营造法治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对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早在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就赋予了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民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监督权,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每年都监督纠正一大批民事案件。党的十九大以来,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检察机关构建包括民事检察在内的“四大检察”和民事监督业务在内的“十大业务”。目前民事检察职责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民事调解书进行监督;二是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三是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四是对民事虚假诉讼进行监督;五是依法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监督的方式主要有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移送、移交案件线索等。
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联系紧密,但职责不同。进入检察环节的民事申诉案件,每一件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要么是案情极其复杂,要么是法律适用争议极大,或者是矛盾纠纷极难化解。在民事检察办案中,检察机关既要依法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对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裁定,要切实维护好生效裁判文书的既判力,又要依法支持申诉人提出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主张,还要立足促进原被告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除民事检察工作完全依托民法典开展法律监督外,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也广泛涉及对被告人、当事人民事权益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法典颁布不仅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体系完备、内容丰富、规则统一的法律武器,同时也对我们更好地开展“四大检察”工作,特别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提出更多的要求和挑战。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民生检察,进一步践行好司法为民的理念。要精准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强化融合履职,进一步贯彻好民法典精髓要义。将民法典全面深入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践中,保护好各类检察业务中涉及的民事权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进一步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贯彻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民法要义,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黑龙江省“六保”“六稳”任务落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营造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推动破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难题,切实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培训教育,进一步建设好过硬的检察队伍。提前谋划,加大检察机关全员学习培训民法典的力度,强化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让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融汇在民法典学习上,武装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上,落实在为人民司法的个案上。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凸显民事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飞跃,标志民事法律制度成熟完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会议听取编纂工作情况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最具生活气息、为人民群众量身定制的法律,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事立法伴时代而行,是时代的先声。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之前,在解放区就制定了土地法和婚姻法,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批法律也有这部分法律,成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奠基石。对人民群众而言,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关于民法制定工作,党和国家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意义十分重大,这是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民事法律制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编纂民法典,就是把党中央制定的政策以法律形式加以落实,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现行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进而充分反映社会发展规律,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自觉。
编纂民法典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新中国成立之初酝酿起草民法典,到民法典提请审议,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就是中国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进步的过程,就是我国法律体系从逐步形成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践过程。一部民法典,实际上也是一部共和国法治成长记录。民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民法的属性是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从党成立的那一天起就写在旗帜上的。编纂民法典的过程,就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回应人民关切的过程。强调民事主体地位,最根本的就是贯彻落实了党中央的要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最好诠释,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编纂民法典是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价值体现。法律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产物,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要靠精神来支撑。许多国家都有民法典,各国民法典之间互相借鉴各不相同,评价一部民法典是否完美,最关键是要看它是否符合本国实际。中国有五千年文明史,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民法典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法律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民法典的每一个条款,成为民法典的灵魂。民法典第一编第一章明确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同时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充分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规定了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民事主体依法享有重要财产权的的物权、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制度的合同制度以及人格权、婚姻家庭制度、侵权责任等都作了详细阐释。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提供基本规则,体现了推动民事主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追求,弘扬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草案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体现时代特征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涉及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从衣食住行到生产经营等,都受到民法的调整。正因如此,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众权利的“宣言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此次民法典草案的审议,是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提交审议的民法典草案,集中反映了人民意愿,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草案系统全面规定民事权利体系,充实了我国民事权利种类,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较好回应了人民的法治需求。民法典草案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让所有公民参与、充分表达观点,一些具体规定,如高空抛物伤人、物业服务、隐私保护等,都充分反映了民意。
民法典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草案第一条就明确,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特征。此外,草案分则规定树立优良家风,重视家庭和睦和夫妻互相关爱;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强调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细化侵权责任规定,为见义勇为者免除后顾之忧;等等。可以说,民法典草案凸显着中华文化的印记,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精气神”,具有鲜明的民族性。
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草案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体现时代特征。例如,总则中提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完善电子合同订立、履行规则,细化网络侵权责任,适应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科技、互联网高速发展;创造性地单设人格权编,对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作出详细规定,体现新时代对人格尊严和价值的尊重;等等。我们相信,作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民法典必将成为新时代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市委常委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的发言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重大立法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通过这次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我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体会进一步得到升华。
第一,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的编纂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先后启动过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经过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后,形成民法总则草案,于2017年3月通过审议。民法总则通过后,经过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的艰苦努力,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分别通过了审议,并与民法总则合并,顺利完成了第二步。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是新中国7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第二,民法典是顺应时代的精神产物。当今,我们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涌现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保护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正当其时。总的感到,民法典草案顺应新时代、回应新技术,注重将科技发展的因素充分融入法典中,既凸显各界观念的进步,更体现了在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新现象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既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态度,又顺应了新事物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比如,将人格权单独成编规定是我国民法典体系顺应时代需求而进行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全面保障个人人格尊严、保障人民体面生活的重要举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疫情影响下,大家对新冠肺炎是否造成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而民法典的确立将从法律层面给予确认正式规则。可以看到,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都回应了时代需要,顺应了时代需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三,民法典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必然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的记忆,彰显着这个民族鲜明的精神特质。翻看民法典,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了立法当中,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实践。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最大公约数”为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契合了全体人民的道德意愿、符合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这样的民法典,具有时代特色,彰显中国气派,为世界民法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第四,民法典是民生至上的集中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处处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从编纂过程看,民法典充分听取民意,先后10次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内容看,民法典共1200多个条文、10万余字,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这次编纂民法典,践行了党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回应了人民关切,充分体现了保护人的权利、提升人的尊严、服务人的发展的立法精神与立法宗旨,饱含浓厚的民生情怀。特别是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高度、深度与广度都进入到了一个新境界,从而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更好为人民服务的法律准绳,我将认真组织XX系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好人民权益,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