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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05 09:44:21        浏览次数:2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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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在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它包括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国有资产,是*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对于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行政事业任务的完成和事业计划的实现、节约国家资金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面了解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近期,我们采取实地察看走访、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意见建议,供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参考。

一、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聚焦问题、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构建起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国有资产“家底”进一步丰厚壮大,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为服务全市“一都四区”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截止20xx年底,全市1906个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总额xx亿元,较上年增长23.53%,负债总额xx亿元,较上年增长22.44%,净资产总额xx亿元,较上年增长23.60%。其中,市本级288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xx亿元,较上年增长70.98%(主要是市城管局、交通局ppp项目增加),负债总额xx亿元,较上年增长45.19%,净资产xx亿元,较上年增长73.24%。另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止20xx年底,全市等级公路1.77万公里、与上年持平;水库16座、与上年持平;城市道路0.071万公里、较上年增加0.011万公里;医院64所、较上年新增4所,实有床位12189张、较上年新增144张;1397所学校总面积495.8万平方米、较上年新增35.39万平方千米;保障性住房(公租房)3.28万套、较上年新增0.63万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先后印发或修订了《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商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8个规范性文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日常管理更加规范。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统计报送制度,并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工作,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三是管理效率更加高效。持续推进数字化系统助力资产管理工作,实现了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全覆盖,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方法更加高效灵活,国有资产运行和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一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先后盘活了警苑宾馆、万豪酒店等一些长期闲置资产或烂尾工程,进一步提高了资产利用效率。二是合理调配利用资产。积极协调,高效整合利用资源,将司法大楼内5000平米业务用房安排给市场监管局3个下属单位使用,将市审计局、原市委办公楼等闲置办公用房妥善安置市人防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9个在外租房办公单位使用,年节约租金支出500余万元,通过资产整合调剂,既节约了办公经费和单位运行成本,又提升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保值增值率。三是依法依规处置闲置资产。经评估后,按程序对收回的警苑宾馆和市场监管局6处国有资产,构峪收费站、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和市技工学校报废资产,政法系统涉案资产和执行案件移交罚没物资,拟报废的8辆公务用车进行依法处置,合计取得收益xx万元,全部上缴国库,既提高了国有资产收益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落实不到位。《条例》自20xx年实施以来,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大,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知晓度还不够高。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对《条例》学习不深入、内容要求不清楚、落实不严格,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思想,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底子不清楚、管理责任落不实。二是国有资产条码化管理和盘点报送制度执行不严。有些单位未实施资产条码化管理,资产清理盘点、月报和年报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管理困难。三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尚未建立。有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初期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有的在实施提升改造中形成的损毁报废不履行资产报批手续,缺乏规范化标准和制度约束,有的规划执行刚性不强,资产变动存在随意性,不纳入国有资产价值统计,造成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

(二)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不安全。一是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不全面、不完整。有的单位新购置资产登记不及时,有的实物形态已经消失而账面价值仍未处置,有的资产实物(特别是电子产品)虽然存在却丧失了使用价值但仍长期挂账、不作处理,有的国有资产仅做了实物统计、未进行价值核算,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现象。二是部分国有资产产权不清。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撤并、机构调整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登记手续,有的部门调剂使用的固定资产也没有及时进行账务登记,有的产权登记在一个单位、而占有及使用管理在另一个单位,造成资产严重账实不符。三是部分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有的房屋资产在处置时原单位未履行报批手续和账务核销,造成国有资产在无形中损毁消失;有的单位将尚未划转到位的资产不经过任何审批手续随意处置,造成产权实际拥有单位资产流失;有的单位资产只有实物量管理而没有价值量管理,甚至不纳入资产台账管理,极容易造成资产流失。四是部分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和个别单位办公业务用房空置,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五是已竣工投用未决算“在建工程”和ppp项目存量较大。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xx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xx亿元,其中“在建工程”和ppp项目达xx亿元,一方面致使一些资产长时间无法正常计入固定资产,另一方面也导致资产负债率过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较高。据统计,20xx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xx亿元,其中市本级负债xx亿元。实地调研的单位中有很多存在应付而未付款项,其中市城管局在建工程完成投资xx亿元,实际支付工程款xx亿元,应付未付款项达xx亿元;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尚有4.76亿元的借款未偿还;市中心医院债务累计达xx亿元、市中医医院债务累计达xx亿元,市看守所已投入使用还存在应付未付款xx万元等,这些行政事业单位,除个别有收入外,债务最终都需要政府财政兜底清偿,如不及时有效加以控制化解,将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严重时甚至可能会引发债务风险。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能力建设。一要尽快建立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市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规范化管理制度,逐步构建涵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规范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改造提升工作,严格标准和程序,杜绝随意开挖、频繁改造提升现象。组织开展一次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清查、价值核定、产权登记,摸清资产底子,逐项目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切实做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市财政局要围绕《条例》等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熟悉掌握法规政策,提高依法依规管理国有资产的能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条例》及有关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重大损失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或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切实守牢国有资产家底。四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变动报批等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出借、出租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资产变动报批手续,定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对账工作,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一要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单位自查、全面核查、资料整理、产权界定等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做到实物清楚、价值准确、账实相符,真正摸清国有资产底数,为*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要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产权。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妥善推动解决资产划转、移交、处置中出现的权属不清问题,需要重新登记的全面确认登记、需要核销的及时核销,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权责一致。三要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做好闲置资产清查和登记入账工作,积极探索跨部门、跨级次资产整合调剂利用模式,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实施公物仓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确实难以调剂利用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对外出租或出售,促进政府开源节流和国有资产增收提效。四要规范“在建工程”和ppp项目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核查,逐项目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多种原因形成的资产遗留问题及呆坏账,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置或清理,对“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决算,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做到资产账实、账账、账表相符,确保国有资产核算真实完整。

(三)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效益更多体现在社会效益上,经济效益几乎不能体现或短期内无法体现,因此不能贪大求全、超出承受能力搞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以及改造提升完善要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持续发展,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部门和单位的资产建设、重大设备购置等要统筹兼顾事业发展需要与财政财务保障能力,做到防控债务风险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重。二要着力化解现有债务。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和债务处置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项目建设要依法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债务风险,立足自身增收节支的同时,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化解存量债务力度,提高防风险和促发展的能力。三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尽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各级领导机关要做好表率示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一切铺张浪费行为,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充分利用好政策“工具箱”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让花出的钱真正惠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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