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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技巧8.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18
发布时间:2020-03-13 09:11:36        浏览次数:7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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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18“要”

 

公文采用特定的格式,目的是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解决公文体例不统一、格式不一致、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从而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确保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18个方面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各要素。这里结合实际工作,为大家梳理一下其中涉及的规范性问题。

1.公文份号标注要规范。份号即公文印制的顺序号,涉密公文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按照《条例》规定,公文份号在公文首页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涉密文件可标虚位,一般标四至六位,如果是两位数的文件共20号,则从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号;如果是四位数的文件共2012号,则从00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12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注要规范。高标密级或低标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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