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2001年
1.在纪念辛亥革命90周年研讨会上的发言:
为实现辛亥革命先烈和孙中山先生的伟大理想而奋斗 1
2002年
2.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与统一战线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4
2003年
3.在纪念宋庆龄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主持词 16
4.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19
5.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一书首发式上的讲话 22
6.在参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宗教理论研究座谈会上的讲话 25
7.《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代序 27
2004年
8.我国民族宗教问题的若干历史特征 29
2005年
9.在与西藏宗教人士参观团座谈时的讲话 35
10.在第十一世班禅坐床十周年庆典上的讲话 40
11.在佛教与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上的发言 43
2006年
12.统一战线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46
2007年
13.在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部分在京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52
14.在纪念赵朴初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57
15.充分发挥爱国统一战线在增进团结、凝聚力量中的优势和作用 59
2008年
16.在纪念程思远同志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67
17.接受英国BBC专访 68
18.用脚步和心灵丈量万水千山 75
2009年
19.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揭牌仪式上的发言 79
20.在纪念包尔汉同志逝世2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护祖国 80
21.答中东欧记者团问 82
22.答中国西藏信息中心网站记者问 87
2010年
23.答记者问:与达赖喇嘛私人代表接触商谈情况 91
2011年
24.在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十周年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总结经验 拓展解经工作新领域 101
25.在第三届中国西藏文化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104
26.在西藏佛学院开院典礼上的讲话 109
27.美术家,上西藏去吧! 114
28.推动统一战线工作的创新 115
29.关于当前民族工作几个问题的思考 117
30.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124
2012年
31.在“科学援藏湖北经验解读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对口援藏工作 130
32.在2012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开幕式上讲话 136
33.在金陵协和神学院建院60周年暨新校园落成感恩庆典上的讲话 139
34.巩固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 142
2013年
35.在中国无神论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我们为什么要坚持无神论 149
36.在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上的报告:
为什么中华民族历经磨难而终不分裂 154
37.“中间道路”就是“西藏独立”分两步走 157
38.学习宗教政策 做好宗教工作 160
39.谈保持共产党人世界观的纯洁性:为什么不问苍生问鬼神? 169
40.对我国宗教特征和宗教工作的几点认识 172
41.有关公文写作的几个问题 176
42.答《快报》记者问:达赖集团与“自焚”事件的关系 181
2014年
43.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上
的发言: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有力法律武器 187
44.西方为何在涉藏涉疆问题上与中国过不去 190
45.反对宗教极端主义要综合施策 200
46.我读《瞻对》 204
47.党员不能信教原则不可动摇 207
48.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访谈: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坚持与创新………210
49.接受凤凰网专访:处理暴恐事件要从民族宗教问题中脱敏 225
50.接受中国西藏网的专访:驳“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236
2015年
51.在全国政协专委会2014年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的发言:
围绕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 243
52.京剧艺术:多民族艺术家共同铸就的辉煌 246
53.宗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48
54.在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统战工作 250
55.与藏族作家阿来对话:顺应民族交融的大势 253
2016年
56.在金陵刻经处成立15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266
57.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强素质作表率”读书活动主题讲坛上的辅导报告: 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坚持与创新 268
58.让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小康 281
59.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宣传无神论 283
60.为什么“宗教信徒入党”行不通 287
61.无神论宣传过头了吗? 292
62.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重在交融 295
2017年
63.在全国暨地方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交流会上的报告:
结合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实际 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 301
64.把推广普通话纳入扶贫攻坚战 305
65.做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307
66.吃百姓俸禄,就该给百姓办事 310
67.当有关争论涉及原则的时候,我不会背过身去 314
2018年
68.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总结交流会上的总结发言:
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宗教“中国化”方向 319
69.把优质教育资源直接送进西藏 326
70.达赖,印度穷于应付的大麻烦 328
71.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31
72.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36
73.“中间道路”这出戏快唱到头了 341
74.描黑中国侨务工作,用心何在 344
75.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教育与宣传要有紧迫感 347
76.“捣鬼术”挽不回达赖集团失败命运 351
77.民族工作各领域都应体现“交往交流交融”导向 354
2019年
78.同达赖接谈不可能没前提条件 359
79.反分裂斗争实现新中国多民族大一统 363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有力法律武器
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4年10月17日)
民族区域自治既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使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这一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中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对于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增强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具有重大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其意义首先在于在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 有力维护了中国特色的单一制统一国家的政治基础,维护了国家统一。邓小平 同志1981年在新疆考察时明确指出,“新疆的根本性问题是搞共和国还是搞自治区的问题。要把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要从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要有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稳定是大局,不稳定一切事情都办不成。不允许搞分裂,谁搞分裂就处理谁。”这段话表明邓小平同志对于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根本考虑。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表明,国家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所在。
《民族区域自治法》强调全国各族人民都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调 所有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强调所有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从而成为我们任何时候反对在中国搞“联邦制”、“民族自决”、“自主分离权”、“自治权高于国家主权”以及“大藏区高度自治”、“东突厥斯坦”等分裂主义图谋的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巩固了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的政治局面。民族团结是振兴中华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前提,而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基本条件。《民族区域自治法》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具体规定了自治地方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