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关于防疫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01 09:44:11 浏览次数:5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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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警方通报
为积极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蔓x,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后,从疫区往返xx市人员(含xx籍在疫区学习、务工、出差人员,下同)尚未在村委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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