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工作对接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7 18:51:17 浏览次数:5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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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工作对接方案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和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拟于2022年5月中旬开始对县××局党组、××党委开展常规巡察。为全面顺利完成巡察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对接方案,请各被巡察党委(党组)按照要求配合好巡察组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一)党委(党组)应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承担日常协调保障任务,做好信访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联络组组长般由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人员组成。联络组人员名单请于巡察组进驻前2日报送至所联系的县委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同时,要从联络组成员中明确1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与相关巡察组的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定进驻的具体事宜;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及时提供开展巡察工作必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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