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2-07-31 09:47:51 浏览次数:4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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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方案范文
各直属(平台)公司、所属各企业(管理处):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南昌市监察委监察建议书的督查整改方案》要求,汲取蔡永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工程建设单位的招标工作、工程款支付工作、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和整改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自查督查涉及全系统平台、企业、管理处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对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安排在下一批进行检查。
二、工作安排
1、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自查整改工作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工程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法律事务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2、自查督查内容:
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工程建设制度的执行等方面的自查、检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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