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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稿写作的“第一笔法”
发布时间:2022-03-22 14:55:04        浏览次数:8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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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稿写作的“第一笔法”

之前在讲述机关文稿写作笔法的时候,使用了一个新词——示事。在我看来,“示事”是与“记事”“叙事”“论事”“用事”既相并列又相区别,最能凸显机关文稿写作要领的一种特殊笔法,甚至可以称之为机关文稿写作的“第一笔法”。

既然称之为“最”,就有必要集中火力专门讲一讲,争取讲得更系统、更深入、更透彻,让我“发明”的这个新概念立得住、说得通、用得上、传得开,而不仅仅是一己之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把“示事”从上一讲中抽取出来,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从概念解析、理性认识到实践运用,一层一层剥开讲。

一、“示事”一词的内涵和外延

示,“语也,以事告人曰示”(南朝·顾野王《玉篇》);按照《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就是“把事物摆出来或指出来使人知道”。

顺着这样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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